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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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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
丁永强
执行董事、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创始人
2011年3月创立本集团,2021年 6 月15日委任该职位,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整体策略、业务发展及管理。
王清媛
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兼副总裁
2011年3月加入本集团,2021 年7月21日委任该职位,主要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法律、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及投融资活动。
乔鑫
执行董事兼销售部副总裁
2011年3月加入该集团,2021 年7月21日委任该职位,负责本公司销售部。
张利霞
执行董事兼市场部副总裁
2011年6月加入本集团,2022 年6月8日委任该职位,负责本公司市场部
吴良材
执行董事兼研发部副总裁
2011 年 7 月加入本集团,2022 年 6 月 8 日委任该职位,负责本公司研发部
邓鹏飞
执行董事兼生产及营运部副总裁
2013 年 6 月加入本集团,2022 年 6 月 8 日委任该职位,负责本公司生产及运营部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冠豪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判断
刘晓峰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判断
江惟博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判断
审核委员会
我们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1 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督本集团财务汇报过程及内部控制系统、审查及批准关连交易以及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冯冠豪先生、刘晓峰博士及江惟博先生。冯冠豪先生为委员会主席,并为具备上市规则第 3.10(2)及 3.21 条所规定的适当资格的董事。
薪酬委员会
我们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5 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薪酬委员会,并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花红以及其他补偿的条款,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由刘晓峰博士、冯冠豪先生及王清媛女士组成。刘晓峰博士为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遵照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董事委任及董事会继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丁永强先生、刘晓峰博士及江惟博先生组成。丁永强先生为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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